(1988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号发布
根据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第七条 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
第八条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九条 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十条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 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各地制定的土地使用费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investor.中国|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渠道运营中心,官方市场,EXPO 服务平台)
华东【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浙江温州、福建厦门、上海】  业务咨询:+86 177-5123-6297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三亚】  业务咨询:+86 199-5156-1179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江西南昌】  业务咨询:+86 185-5052-0203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阳、内蒙古】  业务咨询:+86 173-1211-1949 西北【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陕西西安、甘肃兰州】  业务咨询:+86 159-5016-6808 西南【四川成都、云南昆明、贵州贵阳、西藏拉萨、重庆】 业务咨询:+86 171-5051-8507 东北【辽宁沈阳、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  业务咨询:+86 185-5010-2197 台港澳【台湾、香港、澳门】  业务咨询:+86 177-5166-3507
>> 即刻进驻景夫生态链企业
美国 英国 法国 德国 新加坡 泰国 印度尼西亚 俄罗斯 澳大利亚 意大利 巴西 瑞士 南非 中东
investor.中国
申请成为供应商
货运拼箱整柜 | 进出口代理 | 跨境贸易 | IP授权 | 出海营销 | 企业出海 | 工厂出海 | 品牌出海 | APP出海  >> 供销云仓.中国
热门目的地  景夫DTC品牌出海
供销云仓.中国|全国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渠道运营中心,官方市场,EXPO 服务平台)
华东【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浙江温州、福建厦门、上海】  业务咨询:+86 177-5123-6297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  业务咨询:+86 199-5156-1179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江西南昌】  业务咨询:+86 185-5052-0203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阳、内蒙古】  业务咨询:+86 173-1211-1949 西北【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陕西西安、甘肃兰州】  业务咨询:+86 159-5016-6808 西南【四川成都、云南昆明、贵州贵阳、西藏拉萨、重庆】 业务咨询:+86 171-5051-8507 东北【辽宁沈阳、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  业务咨询:+86 177-5123-6297 台港澳【台湾、香港、澳门】  业务咨询:+86 177-5166-3507
竭诚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各类资源化低碳生态技术及法律法规服务平台  业务合作:+86 177-5123-6297
 涉外事务  环境监测  数字植物工厂  深海网箱  机器视觉  目标识别  农用资材  集装箱酒店  无人商店  移动静音舱  巡检机器人  工业采购  实验室改造  医疗终端   全息技术  保鲜包装  制氮设备  压力容器  数字展厅  GPU服务
© 2025 AGENT.中国 苏州景夫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保留所有权利
苏ICP备2021009939号-1 Powered by investor.中国
 加入我们
 专利运营
 官方周边
 供求信息
  实验室系统工程
 法律顾问